项目名称:北京市非公有制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操作办法
项目类别:审批类
项目依据:《北京市非公有制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操作办法》(京人社服发[2011]9号)
办理对象及范围:非公有制企业在规定的职介及人才服务机构集体存档,并按规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,且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待遇的退休人员。
办理条件:用人单位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:
1、用人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申请书
2、用人单位和退休人员签订的协议书;
3、退休审批表和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认定审批表;
4、法人营业执照;
5、企业章程和出资证明。
6、转移名册
7、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提供相关证明
办理程序:申请-受理-批复-告知
办理时限:15个工作日
费用情况:不收费
办理部门名称:劳动服务管理中心
办理地点、邮编: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甲14栋 102600
办公时间:AM9:00-12:00 PM:1:00-6:00
联系电话: 81296842
监督电话: 812983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