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名称: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
项目类别及编号: 行政许可
项目依据: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劳动合同法》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
3、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>的决定》
4、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》
5、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》
办理对象及范围:在大兴区注册,并按照《公司法》成立的公司
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;
(二)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;
(三)有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;
(四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:
(一)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;
(二)营业执照或者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;
(三)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;
(四)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、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;
(五)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;
(六)劳务派遣管理制度,包括劳动合同、劳动报酬、社会保险、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、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;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。
办理程序: 申请-受理-审查-决定
办理时限: 20个工作日(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,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,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,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。)
费用情况: 本许可项目不收费
办理结果状态: 办结
办理部门名称: 劳动关系科
办理地点、邮编: 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甲14栋 102600
办公时间: AM9:00-12:00 PM:1:00-6:00
联系电话: 81296840
网上表格下载: 是
网上办理情况: 否
监督电话: 812983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