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事项名称】:档案外借服务
【办理依据】:
1.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》(人发[1996]118号);
2.《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》(京人发[1997]60号);
3.《北京市流动就业人员档案管理规定》(京劳社就发[2001]263号);
4.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、规范退休核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京人社养发[2011]49号)。
【申请条件】:有关组织、单位借用存档人员档案
【办理材料】:
1.工作调动
(1)本市区(县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区(县)教育委员会出具的商调函;
(2)存档凭证;
(3)本人身份证;
(4)单位委托存档的出具存档单位介绍信;
(5)委托他人代办的,需提交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2.申办退休
(1)单位集体委托存档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存档人员申办退休,需提交材料:
①存档凭证;
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③委托存档单位借档介绍信;
④委托他人代办的,需提交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(2)个人委托存档但由聘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存档人员申办退休,需提交材料:
①存档凭证;
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③聘用单位借档介绍信;
④聘用单位与本人签订的聘用(劳动)合同复印件;
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费证明;
⑥委托他人代办的,需提交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办事地点: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9号楼(桐城行政办公楼一层)
【办理时间】:工作日上午9:00-11:30,下午13:00-17:30
【联系电话】:69263601
【办理流程】:
1.申请人提交办理材料;
2.服务窗口审核办理材料,不符合要求的告知原因;
3.办理材料符合要求的,服务窗口办理借档手续;
4.申请人在《档案外借确认单》借档申请人处签字;
5.工作人员将档案整理密封好交由经办人。
特别提示:
1.归还档案时须由借档部门密封盖章,切勿个人或其他单位拆封档案。
2.办理工作调动的,请务必先将档案归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