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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外借服务
来源:区人力社保局网站日期:2017-08-01

  【事项名称】:档案外借服务
  【办理依据】:
  1.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》(人发[1996]118号);
  2.《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》(京人发[1997]60号);
  3.《北京市流动就业人员档案管理规定》(京劳社就发[2001]263号);
  4.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、规范退休核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京人社养发[2011]49号)。
  【申请条件】:有关组织、单位借用存档人员档案
  【办理材料】:
  1.工作调动
  (1)本市区(县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区(县)教育委员会出具的商调函;
  (2)存档凭证;
  (3)本人身份证;
  (4)单位委托存档的出具存档单位介绍信;
  (5)委托他人代办的,需提交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  2.申办退休
  (1)单位集体委托存档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存档人员申办退休,需提交材料:
  ①存档凭证;
 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  ③委托存档单位借档介绍信;
  ④委托他人代办的,需提交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  (2)个人委托存档但由聘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存档人员申办退休,需提交材料:
  ①存档凭证;
 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  ③聘用单位借档介绍信;
  ④聘用单位与本人签订的聘用(劳动)合同复印件;
  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费证明;
  ⑥委托他人代办的,需提交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  办事地点: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9号楼(桐城行政办公楼一层)
  【办理时间】:工作日上午9:00-11:30,下午13:00-17:30
  【联系电话】:69263601
  【办理流程】:
  1.申请人提交办理材料;
  2.服务窗口审核办理材料,不符合要求的告知原因;
  3.办理材料符合要求的,服务窗口办理借档手续;
  4.申请人在《档案外借确认单》借档申请人处签字;
  5.工作人员将档案整理密封好交由经办人。
  特别提示:
  1.归还档案时须由借档部门密封盖章,切勿个人或其他单位拆封档案。
  2.办理工作调动的,请务必先将档案归还。

 

地址:大兴区永华南里甲14栋、邮编:102600

Email: dxrbj@bjdx.gov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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