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仲裁院已初步形成法律援助中心、工会、基层调解组织与劳动监察、劳动仲裁等联合调处网络。这样的联合调处机制,能够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与工会、基层调解组织、劳动仲裁、劳动监察零距离办公的优势,在接待咨询中,可直接引导至工会或镇街调解组织处进行先行调解,为职工办理法律援助手续,如调解成功由仲裁院迅速出具劳动仲裁法律文书。如职工合法权益确实受到侵害,企业拒不改正的,启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程序,联系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,构建起“咨询接待—基层调解—法律援助—法律监督”无缝衔接的“直通式”维权体系。
区仲裁院已初步形成法律援助中心、工会、基层调解组织与劳动监察、劳动仲裁等联合调处网络。这样的联合调处机制,能够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与工会、基层调解组织、劳动仲裁、劳动监察零距离办公的优势,在接待咨询中,可直接引导至工会或镇街调解组织处进行先行调解,为职工办理法律援助手续,如调解成功由仲裁院迅速出具劳动仲裁法律文书。如职工合法权益确实受到侵害,企业拒不改正的,启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程序,联系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,构建起“咨询接待—基层调解—法律援助—法律监督”无缝衔接的“直通式”维权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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